签劳动合同算兼职吗
一、签劳动合同算兼职吗
签劳动合同是否算兼职,要依据合同具体情况和实际用工情形判断。
一般情况下,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且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若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计酬方式等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特征,就可认定为兼职。例如,合同明确工作时间为每天三小时,按小时计酬,这种就类似兼职性质。
但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是标准工时制,如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且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这种通常属于全职劳动关系,不算兼职。
所以,不能仅依据签订劳动合同就判断是兼职,关键要看合同约定的工作模式和实际履行情况。
二、劳动合同有兼职的么
劳动合同存在兼职形式,即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此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报酬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所以,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可以通过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形式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做兼职有劳动合同吗
做兼职是否有劳动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兼职,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就是说,这种兼职形式不强制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而且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而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全日制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做兼职不一定有书面劳动合同,要依据兼职的具体用工形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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