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可以写明不缴社保吗
一、用工合同可以写明不缴社保吗
用工合同不可以写明不缴社保。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法定福利,具有强制性、法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双方约定而排除。
即便用工合同中写明不缴社保,该条款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若用人单位不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用人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所以,为避免法律风险,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用工合同应按照法律规定明确社保缴纳相关事宜。
二、用工协议中不买社保是否合法
用工协议中约定不买社保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强制性义务,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福利性等特点,并非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排除的事项。
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劳动者意义重大,它能为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保障。
若用工协议中有不买社保的条款,该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即便劳动者出于自身考虑自愿放弃社保权益,这样的约定在法律上也不具有效力。同时,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甚至在符合条件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三、没交社保被迫辞职怎么留证据
劳动者因公司没交社保被迫辞职,可通过以下方式留证据:
1. 劳动关系证据:收集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它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是重要凭证;工资支付记录,包括银行工资流水、工资条等,能证实单位向劳动者发放报酬的情况;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也可证明在单位的工作情况。
2. 未交社保证据:可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手机 APP,查询个人社保缴纳情况,截图保存无缴纳记录的页面;也可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打印社保缴费明细,显示未缴纳信息的明细即可作为证据。
3. 被迫辞职证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注明辞职原因是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保留好邮单和回执;与单位领导或人事部门沟通辞职事宜时,可进行录音录像,记录对方承认未交社保及自己因该原因辞职的内容。
保留好这些证据,有助于后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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