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又撤诉诉讼费咋办

2025-07-15 09:00:07 法律知识 0
  立案后又撤诉诉讼费咋办?立案后又撤诉,诉讼费处理规则:民事案件原告撤诉法院准许,受理费原告负担且减半;行政案件被告改变行为致原告撤诉法院准许,受理费被告负担。另外,按法庭调查前后不同时段减诉请数额,退还或负担相应诉讼费。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立案后又撤诉诉讼费咋办

   立案后又撤诉的,诉讼费的处理规则如下: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交纳。这是因为原告启动了诉讼程序,之后又主动撤回,理应对已发生的部分诉讼成本承担相应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在行政案件中,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这是考虑到行政案件的特殊性以及被告行为对原告撤诉产生的影响。

   此外,如果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相应的诉讼费;若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总之,诉讼费的退还依据案件类型、撤诉时间及具体情况等因素确定。

   二、立案后撤诉诉讼费怎么退

   关于立案后撤诉诉讼费的退还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有如下要点:

   首先,民事案件中,若原告申请撤诉,且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也就是说,法院会退还一半的案件受理费给原告。例如,立案时缴纳了1000元受理费,撤诉时一般会退还500元。

   其次,行政案件中,同样若原告申请撤诉获法院准许,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但减半收取。

   再者,在刑事自诉案件里,自诉人撤诉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因为刑事自诉案件与民事、行政案件性质不同,其诉讼目的主要在于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自诉人撤诉多基于自身意愿放弃追究,所以受理费不退还。

   另外,对于一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撤诉时,也遵循上述减半退还受理费的规则。不过,具体退费流程通常需原告按照法院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法院审核后,按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三、立案后撤诉案件怎么解决

   立案后撤诉案件的解决方式因具体情况而异。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若在法院宣判前提出,且不存在违法情形,法院一般会裁定准许。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终结,双方纠纷在诉讼层面暂告一段落。但需注意,撤诉并不意味着实体权利的放弃,在诉讼时效内,原告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起诉。

   刑事诉讼中,若为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而公诉案件立案后,通常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被害人一般不能随意撤诉。不过,在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检察机关可根据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即告解决。

   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同样需在法院宣判前提出,法院会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若撤诉出于原告真实意愿,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法院会裁定准许,案件随之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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