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夫妻房产怎么过户
一、离婚了夫妻房产怎么过户
离婚后夫妻房产过户分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的,需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离婚协议中应明确房产归属,若一方不配合办理,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凭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过户。
诉讼离婚的,携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法院文书已对房产归属作出明确判定,可直接依据其内容办理。
办理过户时,先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诉讼离婚可不办),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接着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之后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最后领取新房产证。
整个过程要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按房产交易中心规定流程操作。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专业律师。
二、离婚房产占50怎么处理
离婚时房产占比 50%,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协商处理。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房产归属及补偿方式。若一方希望获得房屋所有权,可与另一方协商,给予对方相当于房屋市场价值 50%的补偿。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和补偿事宜。
第二,竞价取得。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法院会准许。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再按其出价给予另一方 50%的补偿。
第三,拍卖分割。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双方各得 50%。
第四,诉讼分割。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等原则进行判决。
处理时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自己对房产的出资情况和权益。同时,按规定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房产该怎么处理好呢
离婚房产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此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若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处理离婚房产,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分割意见。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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