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的

2025-08-14 06:21:29 法律知识 0
  专利权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的?专利权既非行政许可也非行政确认,它是基于发明创造产生的民事权利。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由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其授予是对发明创造符合条件的认可,是民事权利创设。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专利权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的

   专利权既不是行政许可也不是行政确认。

   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而产生的一种民事权利。申请人通过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由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其专利权。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或者法律状态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

   而专利权的授予,是专利行政部门对申请人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条件的一种认可,并非基于申请而赋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资格(行政许可),也不是对某种既存法律事实等的认定(行政确认)。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权利的创设,由民事主体依法取得并受法律保护。

   二、简述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1. 专利权用尽: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 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5.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三、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1. 专利权用尽: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或其许可销售后,他人再销售、使用该产品,不视为侵权。例如,购买了某品牌专利手机后,转卖该手机不构成侵权。

   2.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如甲厂在乙公司申请专利前就已制造某产品并一直在原有规模内生产,乙公司获得专利后甲厂继续生产不侵权。

   3. 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我国领陆、领水、领空,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比如外国飞机飞越我国上空时使用了相关专利技术。

   4. 科学研究和实验: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如科研机构为研究某药物专利进行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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