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平一小时化解涉老涉未交通事故纠纷
7月26日,年近七旬的黄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同样驾驶二轮电动车年仅13岁的方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脑震荡、右手手臂骨折、腕部擦伤。经交警大队认定,黄某由于逆行负事故主要责任,方某由于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黄某住院6天,花费近2万元,由于方某并未受伤,因此按照比例划分,方某还需赔偿黄某一定损失。但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矛盾不断升级,黄某遂将方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7000余元。
考虑到双方在此次事故中均有不同程度过错,且矛盾较大、对抗情绪较强,为达到事心双解、寓教于调效果,该院借助与综治中心“零距离”优势,立即邀请综治中心调解员、公安局民警及心理咨询师,联合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平复双方情绪;法官与公安民警从法律及交通安全角度对双方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双方正确认识到自身的过错及应承担的责任;心理咨询师对方某在此次事故中受到的心理创伤进行疗愈。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方某监护人当场赔偿黄某4000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