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法院温情调解化解兄妹遗产纠纷
原告与两被告系兄弟姐妹关系,2024年原、被告的母亲潘某某去世,三人就遗产分割事宜产生争议,原告认为自己理应享有母亲所留遗产三分之一的继承权,但母亲所遗留的房屋和存款却被两被告实际控制,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诉至临潼法院雨金法庭,要求对母亲所留遗产进行分割。
“这不仅是钱的事,也是亲情的坎。”承办案件的法官在翻阅案卷材料时意识到,要想妥善办理此案,既要守住法律的底线,更要修复血浓于水的亲情,遂积极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法官先是通过电话联系原、被告,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想法,努力寻找调解基础。通过多番沟通协商,法官敏锐地捕捉到,两被告之所以不愿意分配遗产给原告,是因为原告常年在外,很少对母亲尽到赡养义务,兄弟姐妹之间产生隔阂。于是,法官传唤原、被告到法庭,一见面双方仍互不相让。眼看调解无望,遂决定先开庭审理。
经过法庭上的一番事实调查与释法说理,原、被告逐渐意识到症结的根源,王孟娜便决定趁热打铁,开展“最后一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分配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父母去世了,兄弟姐妹就成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亲人。如今你们坐在这里争遗产,你们母亲要是知道了得多难过”。
剑拔弩张,的循循善诱最终引导原、被告解开了心结,原告主动承认近年来忙于工作,疏于对母亲的关怀和照顾,自愿放弃部分遗产的继承权,两被告也表达了愿意与原告修复亲情的良好意愿,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