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武法院成功调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5-09-25 20:06:41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尚明辉)近日,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1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王某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一套商品房。合同履行过程中,王某以所购房屋一直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购房款。双方协商无果后,今年7月,该公司将王某诉至长武县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房款及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并未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首先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双方的核心诉求。法官认识到,此案的关键症结在于不了解房产证的办理问题,若不能妥善解决此问题,即使判决也可能无法真正化解矛盾,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纠纷。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双方争议,主审法官积极着手调解工作。他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理由,向他们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对房产证办理事宜有更清晰、准确的认识,法官现场主动通过电话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详细咨询了房产证办理的最新政策、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当前进展情况。

  通过法官的积极沟通协调和政策解读,双方当事人对房产证的办理事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误解逐渐消除,对立情绪也有所缓和。在此基础上,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的和解协议,被告王某同意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购房款,原告房地产开发公司也承诺将积极配合王某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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