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推行涉企综合一次查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能

2025-09-25 20:07:38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邵春雷 □刘敏)近日,山西省晋中市印发《晋中市涉企行政检查“综合一次查”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共二十二条,通过组织构架、清单管理、规范实施、结果运用、监督问效的全流程设计,推动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综合检查成效,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提升监管效能。

  据了解,这是继《晋中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出台后为规范“综合一次查”工作制定的配套性制度。

  在组织构架方面,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综合一次查”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谋划、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等综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涉企“综合一次查”相关职责,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涉企“综合一次查”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在清单管理方面,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按照“应合尽合、能联尽联”的原则,编制“综合一次查”场景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等内容,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牵头单位会同协同单位制定“综合一次查”检查计划,可根据检查行业或者检查领域的风险程度和突发事件等监管实际进行调整。

  在规范实施方面,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约定时间共同入企开展联合检查,不得随意分批次、分时段进入。行政检查人员对照“综合一次查”场景清单逐项巡查、核验,确保将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一次查细查实,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执法过程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明确整改要求,充分保障企业陈述和申辩权利。

  在监督问效方面,检查对象认为“综合一次查”行政检查过程中存在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有权向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一次查”检查计划及检查任务的统筹,并对“综合一次查”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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