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包工头被拘次日家属筹款还债
丁某长期从事室内装修行业。在承接工程过程中,分别拖欠甲、乙、丙三人各5000至8000元不等的劳务工资。经三人多次催要,丁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甲、乙、丙三人迫于无奈,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丁某仍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三案关联性强、案件类型基本相同,便决定合并执行。同时立即联系被执行人丁某,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然而,丁某不仅不配合,反而采取逃避态度,试图规避执行。后经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丁某,并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令人遗憾的是,丁某在达成和解后,并未按照承诺支付欠款,而是再次玩起“消失”把戏,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也辜负了申请执行人的信任。
面对丁某的失信行为,承办法官深知,案件标的金额虽小,却直接关系三位劳动者的切身生活和基本权益,绝不能因标的额小而松懈。承办法官继续通过多种渠道查找丁某行踪,终于在某日清晨根据线索迅速行动,将丁某依法传唤至法庭。
询问过程中,丁某仍以“没钱”为由企图拖延,并提出再次和解的请求。申请执行人因其之前的失信行为,明确表示拒绝。鉴于丁某此前已有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行为,且存在未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的情况。为严厉打击其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法决定对丁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并依法向其家属进行告知。
司法拘留的威慑效果立竿见影。在被拘留的次日,丁某家属便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来到法院,将三起案件的全部案款一次性履行完毕。同时,丁某本人也深刻认识到错误,诚恳表达了悔过之意。鉴于其履行义务和认错态度,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丁某的司法拘留。至此,三起涉民生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