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汉台区法院并案调解化解三起合同纠纷
某实业公司长期与某景观工程公司就道路绿化养护进行合作。2022年11月、2023年4月、2024年2月实业公司先后三次委托景观工程公司对相关地段进行绿化养护。双方签订三份合同,约定了项目内容、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景观工程公司完成三次绿化养护后,实业公司一直未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景观工程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实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付清绿化养护费用、违约金及逾期付款利息100余万元。
受理案件后,马宝军经过分析研判,第一时间采取并案审理的方式,将三份合同、三份证据逐一比对,归纳核心争议点,以“求同存异、逐个击破”的思路开展调解工作。对于双方无争议的款项,当场予以确认;对于存在争议的部分,耐心释法析理并结合双方证据进行工程量核算。同时,马宝军分别向双方分析案件诉讼的时间成本和法律风险,引导双方聚焦合作基础和长期利益进行协商解决。
最终,在马宝军的主持下,双方经过3个小时的协商就三案达成一次性调解协议。实业公司自愿于2027年1月31日前分三期付清三笔绿化养护相关费用,景观工程公司自愿放弃部分违约金和利息。双方现场握手言和,三件案件至此得到妥善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