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韩城法院创新机制促自动履行
此纠纷缘起寻常,原告与被告因沟通无果对簿公堂,各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法庭主持调解期间,承办法官始终秉持“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的理念,引导双方跳出对立视角换位思考。鉴于被告经济暂时困难,原告与被告最终达成灵活分期调解方案:被告向原告支付3000元后,余下7000元自调解书生效之次月起每月支付1000元。调解的核心不是简单折中,而是找到双方权益与履约可能的平衡点。原告的让步为陷入偿付困境的被告留出缓冲空间,分期履行方案则既保障了原告合法权益,又契合被告实际支付能力,避免了“一判了之”可能导致的履行僵局,为后续自动履约筑牢了信任根基。
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始终恪守承诺,在无任何强制措施介入的情况下,每月按时足额支付款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言而有信”的处世准则。为肯定这份自觉履约的行为,芝阳法庭依据创新激励机制,向被告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书》。
“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正向激励,打破‘履行靠强制’的固有认知。”芝阳法庭负责人表示,出具该证明书旨在引导当事人从“被动等待执行”“设法逃避履行”转向“主动践行承诺”,培育社会诚信土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