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以案促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本次公开审理的案件,源于一名驾驶员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交警管理部门以构成刑事犯罪为由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以处罚程序存在瑕疵、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事实、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展开了举证、质证与辩论。原告方主张执法人员在处罚过程中存在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未全面告知以及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被告交通管理部门则逐项出示了案涉证据材料,并详细阐述了作出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及法律适用问题。审判长有序主持庭审,并针对执法程序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了重点调查。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焦点突出,为旁听人员呈现了一堂直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
旁听席上,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神情专注,认真记录。从执法者到旁听者,他们以司法审查的角色重新审视执法全过程,注重案件实体结果,更仔细审视每一个执法细节在司法审查中的呈现效果。
固原市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组织一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零距离感受庭审,让执法人员更加直观地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尤其是在调查取证、履行告知义务、保障当事人权利等环节,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下一步,交通管理部门将以此次旁听活动为契机,结合庭审中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与案例研讨,进一步梳理执法流程、完善工作规范,切实把庭审的启示转化为执法能力提升的具体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