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绥德司法调解化解邻里纠纷
老王和老刘是多年邻居。老刘为方便出行,不断维修、拓宽自家门前的“出路”,路面逐渐延伸到了老王闲置的宅基地上,由此引发矛盾。经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老刘未完全履行协议内容,修路时未给老王留足通道,影响其通行,导致双方信任受损。
2024年,暴雨冲毁老刘修建的路面和路基,老刘准备重新修整时遭到老王阻拦。因老刘此前未履行调解协议,村委会再次调解失败。之后,老刘将老王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前后三次实地勘察,倾听双方诉说,梳理协议细节,先后两次开庭,无数次的电话沟通,不分昼夜充当“传话筒”,耐心消融坚冰,使双方重回调解桌,利用他们对乡情、协议熟悉的优势,唤起原、被告“互谅互让”的初心。
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老刘承诺将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给老王留下足够的通道,老王也放下心中芥蒂,同意老刘继续施工。最终,老刘主动撤诉,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