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原县检察院首办示范赋能办案提质增效
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检察机关对我们反映的问题这么重视,我既感动又放心。”近日,平原县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实质性化解乡村振兴领域行政争议暨信访事项,当事人李某激动地说。今年以来,该院针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办理、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
据了解,“首办示范”是指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发挥入额院领导等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为全体检察人员在检察履职、监督办案方面作表率示范。
“入额院领导勇挑大梁,啃下硬骨头,充分发挥业务领军人的带头、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全院干警担当作为。”平原县检察院检察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胡谍介绍说道。
据了解,2024年以来,平原县检察院领导亲历现场调查、审阅案卷、讯问询问,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59件,把一个个“硬骨头”案件办成了具有指导意义和示范作用的“标杆案”。在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中,入额院领导办案占比达81%。
“第一案例”成为司法实践鲜活注脚
农副产品深加工系平原县两大主导产业之一,该县一企业是专注于玉米精深加工和技术研发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平原县检察院涉农检察办案团队在办理侵犯该企业知识产权案中,通过监督立案、追捕漏犯,有力惩治犯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助推其扩大再生产,新增就业17人,驻企省人大代表致信感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首案示例”机制即在新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施行之后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专项活动开展之后,或是在监督办案实践中,在法律适用方面无具体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依据支撑,亦无相关先例可循的,各部门条线、各办案团队及员额检察官在办理上述情形下的第一个案件时,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强化精品意识、首创精神,以高质效标准把案件办成精品、先例。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必须坚决扛牢国之大者、守护民生福祉、守好监督主业。”该院副检察长张振红表示,要通过办好首案,让检察履职成果可知可感,让每个“第一案例”成为司法实践的鲜活注脚,成为最生动的法治“教科书”。
在办案中倒逼素能提升
优秀的检察官是案件“喂”出来的。据了解,为切实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平原县检察院组建监督办案、理论研究、案例培育和文稿起草等8支青锋队,组织用心“压担子”和个人努力“挑担子”相结合,让青年干警在事上练、石上磨,在重点工作攻坚、办理疑难重大案件中发挥先锋作用,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同时,搭建检竹社、思享汇、三E讲堂等育才平台,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学习活动,通过分享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文书撰写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为办理相关领域案件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检竹社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思享汇”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十优”成果。“通过部门集中学习,深刻领悟到要以工匠精神打磨案件,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潜在的典型案例来办,在追求极致中提升办案质效。”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凯表示。
据介绍,在上级检察院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后,平原县检察院相关部门会第一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引导干警关注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拓宽办案思路、深挖案件潜力,真正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来,养成办精品案件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