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法院审结午休受伤案明晰企业责任

2025-12-19 16:08:22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罗佳媛)“真没想到咱能把这笔钱要回来,法官把事儿理清了,执行也到位了,必须点赞!”某保洁公司负责人老陈感叹道。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的民二庭法官韩清俊收到一面锦旗,背后却是一场从“垫付医药费”到“不当得利返还”的典型案件,也是该院精准司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写照。

  事情还得从该公司保洁员李大姐说起。2024年夏天的一个午休时间,李大姐在单位不慎受伤,某保洁公司本着负责的态度,将她送到医院治疗并派专人照顾,并垫付了全部费用。随后李大姐便向该地管委会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未曾想,当地管委会经过调查,出具了一份《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李大姐是在非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时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那我们岂不是成冤大头了?”拿着决定书,某保洁公司负责人老陈心里泛起一丝苦涩。既然不是工伤,之前公司垫付的费用就应当追回,但李大姐却拒绝退还。无奈,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李大姐告上法庭,请求返还相关费用。

  法官怎么断?别急,抽丝剥茧,慢慢捋。

  案子到了法官韩清俊手里。细细看来,她发现案件的焦点在于:当工伤认定结论与最初预判不一致时,先前基于错误理解而垫付的费用性质如何认定?

  韩清俊仔细审查了全部证据,认为虽然公司出于善意垫付费用,但在工伤不予认定的情况下,李大姐拒不返还之前公司垫付的费用,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韩清俊将道理掰开了、揉碎了讲,最终判决:李大姐应向保洁公司返还相关费用。

  官司是赢了,可钱能不能顺利拿回来呢?

  这是许多像该保洁公司这样的企业胜诉后的担忧。对此,蓝田县法院的“审执联动”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蓝田县法院执行局法官陆向磊接过“接力棒”。他迅速启动网络查控,第一时间锁定了李大姐的财产线索。同时,他也给李大姐打电话、讲法律、摆情理:“判决生效了,法律义务必须履行,拖着对双方都没好处。”在法官情理法并重的宣讲和沟通后,钱款很快执行到位。从审判到执行的高效解纷,保洁公司真切感受到了权益兑现的“速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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