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芦溪法院为4名农民工追回9万元欠薪
申请执行人廖某等四人受韩某雇佣于2022年完成其水电、监控安装事宜,经双方结算韩某应向四人支付劳务费9万元。但是,韩某以工程未结算为由拖延向廖某等四人履行支付劳务费。
2024年4月,廖某等四人分别起诉至芦溪县法院。在法院主持下,韩某与廖某等四人分别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韩某分期向廖某等四人支付劳务费。约定履行期限到后,韩某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廖某等四人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芦溪县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及传票等法律文书,并冻结韩某名下银行账户。韩某主动来法院申报财产,同时向法院哭诉自己生活困难,表示无力一次性履行全部债务,请求执行和解。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再次达成由韩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但韩某履行2万余元后,未按约定履行剩余款项,并且拒接执行法官电话。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迅速调整策略,深挖案件财产线索,发现其配偶账户有大额资金流转,存在转移、隐匿财产嫌疑。之后,该法院果断查询并冻结其配偶名下账户。韩某遂再次来到法院寻求和解,但仍以宽限时间凑钱等理由拖延履行。
鉴于其拒不配合执行、逃避债务的行为,芦溪县法院决定对韩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迫于法律威慑,韩某妻子主动代其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