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法院激活被执行人债权实现多赢
事情得从长乐区法院办理的一起涉小微企业欠薪执行案件中说起。因市场行情变化,22名农民工被某企业拖欠工资共计37.46万元。工人集体讨薪未果,经劳动仲裁后仍未拿到工资款,遂于2025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涉及民生,工人需要工资款保障生活,而企业名下仅有的若干设备又难以变现。若贸然处置,企业生存发展也可能难以为继。执行干警边审查案卷材料,边思考案件执行的最优解决之道。
经多番研讨案情,执行干警决定再赴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约谈该企业负责人杨某。杨某表示,不是不想给工人发工资,是真没钱。公司也被其他企业欠钱。“就是这家公司,欠了我合同款84.56万元,拖了一年了一直都没付。”杨某翻出与某公司(第三人)的合同。
发现财产线索苗头,执行干警审查该企业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等证据材料后,当即赴第三人住所地展开调查,并确认第三人需向被执行人支付合同款共计84.56万元的事实无误。接着,执行干警向第三人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明确要求第三人将对被执行人所负债务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汇入法院执行账户,且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多给点时间,我们会尽快把这笔款结掉。而且要执行也应该先执行他的财产,怎么会先执行到我这来?”第三人的相关负责人林某表示为难。
执行干警当场表示,这笔钱既是工人的劳动所得,也是企业的救命钱,拖着不付可能给自己惹上官司。“你们如果没按通知书履行,我们会对你采取相应措施。”
在法院执行声势震慑、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说理引导下,第三人将37.46万元转入法院专户,上述22名农民工收到全额工资款。随后剩余的47.1万元合同款项也顺利转入杨某的企业账户。收到款后,杨某激动地说:“这笔钱就像‘强心针’,企业终于能喘口气,恢复正常生产了!”事后,该企业送来牌匾表示感谢。
这块牌匾背后,藏着执行办案的智慧:不是冷冰冰的“查扣冻”,而是在保障个体生计与护航企业发展间找寻巧妙平衡。长乐区法院通过激活企业应收账款这一“沉睡资产”,实现劳动者“劳有所得”与企业“破局重生”的多赢,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