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法官冒雨追查设备信息高效调解纠纷
案件源于2016年。案外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商洛市某公司及周某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石子加工协议。张某为此自行购置了加工设备。然而,周某却主张现场设备为其所有,双方对设备权属争执不下,成为执行的关键难题。
为查明事实,商州区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商南县某村厂区实地调查。途中,天气突变,暴雨倾盆,给调查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干警提前做好预案,抵达泥泞难行的厂区后,立即冒雨开展工作。因雨势过大无法室外细查,他们细致拍摄设备编号、型号和现状,详细记录运行状态,并组织申请人、被执行人及案外人张某现场核对。
就在调查取得进展时,双方对存放在河南省某地的另外两台设备权属再生争议。为彻底厘清问题,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带领三方当事人冒雨驱车赶赴河南。在当地,干警现场勘验设备铭牌,并与张某持有的购买发票仔细比对,最终确认这两台设备确属张某所有。对此结论,各方均无异议。
抓住时机,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化解各方心结。最终促成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张某同意将相关机器设备留给周某,由周某向其支付相应的设备折价款。至此,这起困扰多时的设备权属纠纷在执行干警风雨无阻的执着追查和高效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