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甘泉法院强制执行拒付多年抚养费案
案件回溯到2013年,曹某某与张某某因变更抚养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某需支付婚生子(2005年出生)的抚养费。然而,张某某仅支付抚养费至2017年,之后便再未履行支付义务。尽管曹某某和已成年的婚生子多次向其主张权利,均未能成功。
2025年,甘泉法院执行局收到该执行案件。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以及抚养费对当事人生活的重要性,执行局第一时间展开行动,尝试联系张某某。执行干警多次拨打其电话,却一直遭到拒接,通过短信沟通,也未得到任何回应。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经调查,依法冻结了张某某名下的银行卡,并通过扣划的方式将案款执行到位。随后,执行干警及时将执行结果告知了张某某。最终,这笔拖欠十年之久的抚养费案款成功发放到申请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