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一卫生所负责人骗医保获刑六年八个月
被告人高某杰系怀化某卫生所实际负责人,负责卫生所的经营管理。该卫生所经怀化市医保局确定为定点诊疗及代为报销诊所,部分离休干部在该卫生所看病、购药等。自2017年起,被告人高某杰利用医保报销环节的漏洞,通过虚开处方单、冒充离休干部签名等方式,骗取医保资金254835.21元。此外,在部分离休干部去世后,被告人高某杰仍以其名义开具处方单并办理医保报销,再次骗取医保资金31514.9元。经核查,被告人高某杰骗取医保资金共计人民币286350.11元。
案发后,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被告人高某杰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阶段,被告人高某杰的近亲属代为退赔了被害单位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被诈骗的全部医保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医保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高某杰作为卫生所的实际负责人,采取虚开处方单、冒充离休干部签名的方式,骗取医保资金达二十八万余元,即使被告人高某杰具有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也应从严把握从宽幅度。综合全案被告人高某杰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杰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