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出车祸没保住孩子要不要赔精神损害
一、孕妇出车祸没保住孩子要不要赔精神损害
孕妇出车祸没保住孩子,一般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孕妇因车祸失去胎儿,这对其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严重伤害,胎儿对于孕妇及其家庭具有特殊的人身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支持此类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会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不过,要求赔偿时,孕妇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以证明车祸与失去孩子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应在合理范围内提出。
二、车祸精神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有什么
车祸精神损害责任构成需满足以下要件:
第一,损害事实。受害人因车祸遭受精神痛苦,如因身体伤残导致的心理创伤、因亲人在车祸中离世而产生的悲痛等。这种精神损害应当是现实存在且能够被认定的。
第二,违法行为。加害人在车祸中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等。这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具有违法性。
第三,因果关系。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与加害人的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也就是说,是加害人的违法驾驶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受害人的精神痛苦。
第四,主观过错。加害人对车祸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四个要件,才能认定车祸中精神损害责任的成立,受害人方可依法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三、电动车发生车祸后逃逸会负刑事责任吗
电动车发生车祸后逃逸是否负刑事责任,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该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一般情况下,单纯的逃逸行为不会负刑事责任。但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对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若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且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逃逸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之,电动车车祸后逃逸是否负刑事责任,关键看电动车属性及事故后果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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