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辞退老员工怎么补偿
一、厂里辞退老员工怎么补偿
厂里辞退老员工,补偿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
-合法辞退: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辞退员工,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法辞退: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如,老员工在厂工作了5年,月平均工资5000元,若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单位应支付5×5000=25000元;若属违法辞退,则需支付25000×2=50000元。
二、厂里辞退员工不赔偿吗
厂里辞退员工是否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
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或属于经济性裁员等情形却未按法定程序进行,这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需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厂里辞退员工并非一定不赔偿,关键看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超市辞退员工怎么补偿的
超市辞退员工的补偿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1.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超市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超市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超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2.超市因下列情形辞退员工,应支付经济补偿:
-超市提出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超市另行安排的工作。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经济补偿按员工在超市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若超市违法辞退员工,如无正当理由随意辞退,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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