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与非全日制用工约定试用期
一、用人单位是否与非全日制用工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不得与非全日制用工约定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一般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作此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其工作时间短且灵活,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相对松散和短暂。若允许约定试用期,可能会使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增加劳动者就业难度,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促进灵活就业的立法目的。所以,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即使在合同中有约定试用期的条款,该条款也是无效的。劳动者若遇到此类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试用期签了合同,离职需要办理手续吗
试用期签合同后离职通常需要办理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无需办理离职手续。
办理离职手续有诸多重要意义。其一,能完成工作交接。将手头工作、相关资料和物品等交接给公司指定人员,可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避免工作出现中断或失误。其二,有利于薪资结算。办理手续过程中,公司会核算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加班费等劳动报酬,并按照规定支付,保障劳动者的经济权益。其三,可获取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在后续求职、办理社保转移等事项时可能会用到。
具体的离职手续包括填写离职申请表格、进行工作交接、归还公司财物、办理人事和社保关系转移等。所以,即便处于试用期,签合同后离职也应按公司规定和法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试用期不满一个月被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不满一个月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劳动合同法》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无需支付补偿。例如,单位明确岗位需具备某项技能,劳动者经考核不达标,单位辞退则合理合法。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不满半年的经济补偿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如劳动者无过错,单位突然辞退且未说明合理理由,就属此类情况。
此外,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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