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否以登记为准

2025-12-31 22:43:25 法律知识 0
  股权转让是否以登记为准?股权转让不以登记为准,本质是合同行为,转让协议达成且无无效情形时合同生效,受让方取得股权。登记起对抗第三人作用,分内部和外部登记。如转让后未登记,可能被善意第三人取得,转让以合同生效为标志。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股权转让是否以登记为准

   股权转让并非以登记为准。股权的转让本质是一种合同行为,当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协议,且该协议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时,合同即成立生效,受让方在合同生效后便取得股权。

   登记在股权转让中起到的是对抗第三人的作用。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此为内部登记,能证明受让人已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而工商登记属于外部登记,具有公示性和公信力。若未进行工商登记,公司和股东不得以股权已转让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比如,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乙就取得了股权。但如果未办理相关登记,当甲又将该股权擅自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登记,丙就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该股权,乙只能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综上,股权转让以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为标志,登记是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

  

   二、股权转让的钱是转让金吗

   股权转让的钱通常被称为股权转让金。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受让方为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需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一定款项,这笔款项就是股权转让金。

   从法律角度看,股权转让本质是一种产权交易行为,转让金是受让方获得股权的对价。双方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明确转让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条款。转让金的确定一般要综合考虑公司的净资产、市场估值、未来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不过,在实践中,对于该款项可能有不同称呼,如股权转让价款等,但实质含义一致。只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款项性质及用途,无论使用何种表述,都不影响其作为受让方取得股权所支付代价的本质。所以,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股权转让的钱就是转让金。

   三、股权转让通过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通过条件因公司类型而异,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方面:

   1. 股东之间可自由转让股权。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规定期限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3.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协商确定各自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方面:

   1.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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