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继承人死亡,他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第二继承人死亡,他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第二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分情况讨论。
若被继承人先于第二继承人死亡,第二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这种情况属于转继承。此时,第二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将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其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之一,有权利继承相应份额。
若第二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一般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没有直接的继承权。因为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其子女在符合条件时可以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可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总之,第二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有无继承权,要依据具体死亡顺序、亲属关系等因素确定。
二、父母的房子是继承合适还是买卖合适
父母房子选择继承还是买卖,需综合多方面考量。
继承方面,若子女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无需缴纳契税,仅可能涉及公证费等少量费用。不过,继承发生在父母去世之后。若想在父母生前就完成房产过户,继承方式便不可行。而且,后续若继承人出售继承所得房产,可能面临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相对复杂。
买卖方面,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需按规定缴纳契税、增值税等。若房子满足一定的持有年限和条件,部分税费可减免。买卖的优势在于操作相对灵活,能在父母在世时完成过户,房产后续再交易的手续和税费相对清晰。
若子女打算长期持有该房产,不考虑后续出售,继承可能更合适,能节省当下的过户成本。若子女后续有出售房产的计划,或者希望在父母生前完成过户,买卖或许是更优选择,可避免未来继承房产再出售时可能产生的高额税费。
三、父母农村房屋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继承
农村房屋继承和宅基地使用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分析。
对于农村房屋,其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子女能按照《民法典》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不管子女是城镇还是农村户口,都能继承房屋。
而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不过,按照“地随房走”原则,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非农村集体成员的子女继承房屋后,虽能使用宅基地,但房屋不得翻建、重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若继承人是本农村集体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经批准后,按相关规定重新分配宅基地。若不符合条件,同样遵循“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使用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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