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做工伤认定收费吗
一、人社局做工伤认定收费吗
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不收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等相关工作,均不得收取费用。
工伤认定所需的行政经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的工伤保险储备金来保障,这部分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伤认定工作费用是其支出范围之一。所以,申请人无需担心在工伤认定环节会产生收费情况。
不过,若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涉及到劳动能力鉴定,这一程序则可能产生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同地区收费标准存在差异。总之,单纯的工伤认定工作,人社局不会向申请人收费。
二、人事局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目前人事局一般不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在机构改革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工伤认定职责。经过机构调整等,现在通常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相关科室或部门来开展工伤认定工作。这是因为工伤认定涉及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范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社保管理方面具备专业能力和职责权限。
申请工伤认定时,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该部门提出申请。所以,若需进行工伤认定,应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非人事局。
三、热射病可申请工伤认定吗
热射病可申请工伤认定,需分不同情况。
若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高温作业等工作原因引发热射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建筑工人在户外高温环境下持续作业,工厂工人在高温车间工作等情形。
如果职工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患上热射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可视同工伤。
申请工伤认定时,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也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经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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