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伤认定书能拿到钱吗
一、有工伤认定书能拿到钱吗
有工伤认定书不一定能拿到钱,这只是获得赔偿的重要前提。
工伤认定是对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围的确认。拿到工伤认定书后,还需完成以下步骤才能获得赔偿:
其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该鉴定用于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鉴定结果是计算赔偿数额的关键依据。
其二,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项目和金额进行协商。赔偿项目通常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
其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赔偿责任则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有工伤认定书后,还需完成后续流程,才有可能拿到赔偿款。
二、有工伤认定社保还要交吗
员工获得工伤认定后,社保仍需继续缴纳。
从法律规定层面看,依据社会保险相关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工依法缴纳社保,这是强制性要求,并不因员工发生工伤而改变。社保涵盖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从实际作用角度讲,继续缴纳社保对员工意义重大。对于医疗保险,能保障员工在后续因工伤康复治疗或其他疾病就医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养老保险持续缴纳,能保证员工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不受影响。工伤保险持续缴纳,若员工工伤复发,还可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能在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时,提供一定时期的生活保障。生育保险则保障女员工生育期间的相关权益。
所以,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个人,都应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保,以保障员工在各个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有工伤认定的仲裁时效吗
工伤认定本身没有仲裁时效,但存在申请期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而与工伤认定相关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如,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等问题产生争议,若要通过仲裁解决,需在仲裁时效内提出申请。超过仲裁时效申请仲裁的,可能会面临仲裁委不予受理或对方以时效抗辩导致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风险。不过,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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