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期间受伤属于工伤吗
一、兼职期间受伤属于工伤吗
兼职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要分情况判断。
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建立了正式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的,应认定为工伤。
若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比如通过兼职平台接单完成临时性工作等,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在此期间因工作受伤,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赔偿。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若提供劳务一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可减轻其责任。
因此,兼职期间受伤是否为工伤,关键看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以及受伤情形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兼职工作可以认定工伤吗
兼职工作可以认定工伤。是否认定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而非工作是全职还是兼职。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且符合上述条件,就能申请工伤认定。不过,兼职情况较为复杂,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有属于劳务关系的。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但受伤者可依据《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相关规定,要求接受劳务一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兼职人员若在工作中受伤,要及时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按规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鉴定工伤期间给不给工资
鉴定工伤期间会给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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