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认定工伤后有补偿吗
一、自己认定工伤后有补偿吗
自己认定工伤后可能获得补偿,这取决于是否被认定为工伤以及伤残等级等情况。
若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可享受相应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享受伤残待遇。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五级至十级伤残也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待遇。
不过,若经认定不属于工伤,就无法获得工伤补偿。所以,自己认定工伤后,要以最终的认定结果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来确定能否获得及获得多少补偿。
二、走工伤保险是工伤认定吗
走工伤保险并不完全等同于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走工伤保险的关键前置程序。
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进行的确认。只有经过认定,确定职工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属于工伤,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比如,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经申请和认定为工伤后,才能启动后续工伤保险的相关流程。
而走工伤保险则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它涵盖了从工伤认定到劳动能力鉴定,再到最终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整个过程。在完成工伤认定后,若职工的伤情相对复杂,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职工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救治费用报销、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所以,工伤认定是走工伤保险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但走工伤保险包含了更多后续流程和内容。
三、自身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
自身疾病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形。
其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这里强调“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两个关键要素,即职工是在正常工作期间、在其本职工作的岗位上突发疾病。比如,某员工在办公室办公时突然晕倒,经送医后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就符合此情形。
其二,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若仅是普通的自身疾病,如慢性疾病的日常发作等,通常不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认定强调与工作的关联性和突发性等因素,普通自身疾病难以直接与工作产生必然联系。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按照法定程序,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符合上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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