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上班期间怎么认定的
一、工伤的上班期间怎么认定的
工伤认定中“上班期间”通常按以下规则判定:
其一,正常工作时间。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至结束的期间,属于上班期间。例如朝九晚五的工作模式,这段固定时段内发生事故,符合条件可认定工伤。
其二,提前到岗与延迟离岗。若劳动者提前到岗进行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工作,或延迟离岗从事收尾性工作,也可认定为上班期间。像工人提前到车间做设备调试,下班打扫工作场地时受伤,都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其三,工间休息时间。工作过程中的合理休息时间,如工间操、用餐时间等,虽非实际工作,但属于上班期间必要组成部分,在此期间因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受伤,也可能认定为工伤。
其四,因工外出时间。劳动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工作,从离开单位到返回单位整个期间,都视为上班期间。例如外出洽谈业务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按工伤处理。
判断上班期间需结合工作性质、单位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工伤不予认定如何行政复议
工伤不予认定后申请行政复议,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确认申请期限:需在收到工伤认定不予认定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此期限一般为六十日。
2. 准备申请材料:通常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工伤认定机构作出的不予认定决定书;与工伤认定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
3. 确定复议机关:一般是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选定的复议机关。可通过当面提交、邮寄等方式。
5. 后续处理: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需配合复议机关的工作,按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等。
三、工地的工伤认定是怎么做的
工地工伤认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申请。申请时需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2. 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
3.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需要可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4. 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职工在工地受伤后,应及时收集证据并按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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