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医保能做工伤认定吗
一、走医保能做工伤认定吗
走医保与做工伤认定并不冲突,走医保后也能进行工伤认定。
医保是为补偿疾病医疗费用而设的保险制度;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便已经使用医保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依然可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若经认定属于工伤,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已由医保报销的部分,按规定处理。若认定不属于工伤,医疗费用则按医保规定继续报销。所以,走医保不影响工伤认定申请。
二、醉驾就不能认定工伤吗
醉驾不一定不能认定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符合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但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所以从规定看,若因醉驾导致伤亡,通常不能认定工伤。
然而,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若职工虽是醉驾状态,但并非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活动时发生事故,而是在完成工作后,自行驾车离开过程中醉驾出事,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职工在工作中因第三人醉驾导致受伤,且自身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此时受伤职工能否认定工伤,不取决于第三人是否醉驾。
总之,不能绝对地说醉驾就不能认定工伤,要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及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综合判断。
三、醉酒摔伤能认定工伤吗
醉酒摔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醉酒状态下人体的认知和控制能力会显著下降,因醉酒导致的摔伤与工作本身的关联性较弱,且法律明确将醉酒情形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不过,如果能证明摔伤并非因醉酒,而是由于工作原因,比如在工作场所因设施缺陷、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那么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比如职工在工作中因第三人的暴力行为导致摔倒受伤,即便当时处于醉酒状态,但主要致伤原因是暴力伤害,就可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总之,醉酒摔伤通常难以认定工伤,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以上是关于走医保能做工伤认定吗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