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有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例如,工厂工人在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像员工在下班前整理工具时受伤。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比如保安在工作时制止不法行为而受伤。
4. 患职业病。如长期在粉尘环境工作患上尘肺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比如员工出差时遭遇车祸。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规定时间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二、员工猝死工伤认定赔付标准
员工猝死工伤认定需满足一定条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若符合此条件,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关赔付。
赔付标准主要有三项:一是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上述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员工家属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三、渝中工伤认定收费标准文件
进行工伤认定不收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需的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所以,在渝中区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人无需因认定程序本身支付费用。不过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可能涉及劳动能力鉴定等其他环节,劳动能力鉴定是需要收费的,其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等制定,不同地区收费有所不同。你可进一步向渝中区相关部门咨询劳动能力鉴定等环节的收费文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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