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多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职业病多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强调,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无论是单位还是职工一方,都应重视申请时间,及时提出申请以保障自身权益。
二、职工下班途中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下班途中摔倒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
职工下班途中摔倒,通常是由自身原因导致,并非因交通事故或规定的特定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若要认定为工伤的“交通事故”,需具备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有损害后果、存在过错或意外等要素,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而单纯的摔倒不涉及车辆碰撞等符合交通事故的情形。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职工摔倒受伤是因道路存在缺陷等第三方原因,能证明第三方对此有责任,且经过相关法律程序认定,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益,但这也不属于典型的工伤认定范畴。所以,通常情况下职工下班途中摔倒难以认定为工伤。
三、职工认定为工伤后公司需要赔款吗
职工认定为工伤后,公司是否需要赔款需分情况来看。
若公司为职工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公司也需承担一定费用,比如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月支付;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职工因工伤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公司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应享受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均由公司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所以,职工认定为工伤后,公司通常需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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