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约是否有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约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约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来看。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例如,原劳动合同约定月薪5000元,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不变,续约时单位仍提供相同条件甚至提高待遇,劳动者拒绝续约,就无法获得补偿。
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合同月薪5000元,续约时单位将月薪降至4500元,劳动者因此不续约,单位需支付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所以,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约有无补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降低了续约条件。
二、因死亡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
因死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分不同情况来看是否有经济补偿。
若是劳动者死亡,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的近亲属支付经济补偿。因为经济补偿主要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特定情形,而劳动者死亡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客观事件,并非用人单位的过错或符合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要是用人单位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宣告破产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劳动者死亡致合同终止无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死亡等原因致合同终止则有经济补偿。
三、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大学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大学生是勤工助学或实习,通常不视为就业,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一般无需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主要目的是积累实践经验,并非以就业为主要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可通过劳务协议等约定。
但如果大学生已基本完成学业,处于求职就业阶段,有就业意向且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双方建立了实质的劳动关系,此时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比如大学生已修完所有课程,仅剩毕业论文等事项,且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正常上下班、接受单位管理并获得劳动报酬,就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综上所述,判断在校大学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处于就业状态以及与用人单位是否形成实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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