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书下来啦还能推翻工伤认定吗
一、鉴定书下来啦还能推翻工伤认定吗
鉴定书下来后仍有可能推翻工伤认定。能否推翻需看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
若有新证据足以证明原工伤认定存在错误,如认定时所依据的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等,可尝试推翻。比如,原认定认为是工作原因受伤,但新证据表明是员工自身故意行为导致,这种情况下就有推翻的可能。
推翻工伤认定有相应的途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对复议结果不服,还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工伤认定进行审查。
不过,推翻工伤认定有一定难度。需提供充分且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若证据不充分,法院或复议机关一般会维持原工伤认定。同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启动复议或诉讼程序,否则可能丧失相应权利。
二、江苏省工伤期间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省工伤期间工资遵循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本省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出勤月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实践中,原工资一般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
若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期间工资,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江西吉安永新工伤认定书怎么申请
在江西吉安永新申请工伤认定书,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确认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
第二,准备申请材料。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当地社保部门官网下载或到社保部门办公地点领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三,提交申请。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至吉安市永新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四,审核与调查。社保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必要时会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第五,作出认定决定。社保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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