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伤还继续上班是不是赔偿少
一、鉴定工伤还继续上班是不是赔偿少
鉴定工伤后继续上班,赔偿数额不一定会减少。工伤赔偿主要依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当地工伤保险政策等确定,与是否继续上班无直接关联。
从赔偿项目来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和伤残等级计算,只要认定了工伤并确定伤残等级,这部分赔偿固定,不受是否上班影响。比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对于离职后可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继续上班暂时拿不到,但不代表赔偿减少。若之后离职,仍能按当时政策获得这两笔赔偿。
继续上班期间,员工还可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若因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应安排合适岗位。
所以,鉴定工伤后继续上班,不会直接导致赔偿变少。员工应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如有疑问,可咨询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
二、建筑工人什么都没有怎么认定工伤
建筑工人没有相关材料时认定工伤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劳动关系:即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凭借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建筑行业常存在违法转包等情况,若建筑工人受包工头雇佣,可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准备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社保部门官网下载或到办公地点领取。
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核实: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工人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信息。
4.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社保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所在单位。
建筑工人在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在需要认定工伤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筑工地农民工受伤认定工伤依据
建筑工地农民工受伤认定工伤主要依据以下方面:
1. 劳动关系: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需存在劳动关系。若有劳动合同,可直接证明;若无书面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也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2. 工作时间、场所和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如在建筑工地正常施工期间,因操作机器、搬运材料等工作相关行为受伤。
3. 工作时间前后的预备或收尾性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也可认定工伤。例如,上班前准备施工工具、下班后清理现场时受伤。
4. 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同样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如阻止他人违规操作引发冲突受伤。
5. 职业病:患职业病的农民工应认定为工伤。若在建筑工作中因接触粉尘等有害物质患上相关职业病,可申请工伤认定。
农民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准备材料按程序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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