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指什么发生变化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指什么发生变化
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指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工作内容变更:比如劳动者原本从事的是销售岗位,后因公司业务调整,变更为客服岗位;或者原本负责的是某一区域的销售工作,变更为另一区域。
2.工作地点变更:公司搬迁导致劳动者工作地点从一个城市转移到另一个城市,或者从城市的一个区域变更到另一个区域。
3.劳动报酬变更:这可能涉及工资的增加或减少,奖金、福利等的调整。例如,公司根据劳动者的业绩表现,提高其基本工资;或者因经营困难,与劳动者协商降低工资。
4.工作时间变更:从标准工时制变更为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原本的正常上班时间调整为早晚班、中班等。
5.合同期限变更:将原本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延长、缩短原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变更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吗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一旦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再受该合同约束。若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比如,用人单位隐瞒重要工作信息欺骗劳动者签订合同,这种合同自签订时就是无效的。不过,若合同部分无效且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时,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总之,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时起,其约定内容对双方无法律强制力。
三、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以下程序:
1.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送达解除通知:用人单位应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解除理由、解除时间等关键内容,并以合法有效的方式送达劳动者。通常可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若无法直接送达劳动者本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可采用公告送达。
3.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4.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结算工资和经济补偿: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劳动者工资。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可能面临支付赔偿金等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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