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工伤单位要负担什么费用
一、员工发生工伤单位要负担什么费用
员工发生工伤后,单位需负担以下费用:
1.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规定时长。
2. 停工留薪期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则需支付相应护理费。
3. 五、六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
4.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单位负担这些费用是基于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
二、有了工伤认定书单位不认可怎么办
单位不认可工伤认定书,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单位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对工伤认定的事实、依据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之后作出复议决定。
第二,单位可提起行政诉讼。若单位对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满意,或直接选择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在此期间,劳动者无需过于担忧。工伤认定书在未被依法撤销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可继续按照工伤认定的结果主张权益。若最终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右手无名指工伤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右手无名指工伤十级伤残赔偿,主要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赔偿流程通常为: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向社保部门和用人单位申请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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