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买了工伤保险是否不再需要赔偿了

2026-01-18 10:04:01 法律知识 0
  企业买了工伤保险是否不再需要赔偿了?企业为员工买工伤保险不意味着无需再赔偿。工伤保险可提供补偿,但在一些情形下企业仍担责,如超出保险范围费用、未足额缴费差额、解除合同的补助金等,企业要依法处理工伤保障员工权益。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企业买了工伤保险是否不再需要赔偿了

   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后,并不意味着无需再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可在员工遭遇工伤时,按规定为其提供一定补偿,像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等。但在某些情形下,企业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其一,工伤保险的赔偿存在一定标准和范围。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费用,如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需企业承担。

   其二,若企业未按规定为员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员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其三,员工因工伤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所以,企业购买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能降低自身风险和员工因工伤带来的经济损失,但不能免除其在工伤事故中的全部赔偿责任。企业应依法依规处理工伤事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抢救超48小时死亡不能认定工伤吗

   抢救超48小时死亡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的“48小时”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该规定主要是为了平衡职工权益保障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48小时的时间限制是基于医学上对一些突发疾病病情发展和转归的一般规律确定的。如果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通常不符合“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视同工伤的条件。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职工的死亡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并非单纯的突发疾病,而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即使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也可能认定为工伤。

   三、请问在上班时受工伤后工工资怎么赔偿

   上班时受工伤,工资赔偿按以下情况处理:

   1. 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2. 停工留薪期时长: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3. 评定伤残等级后: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期间工资,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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