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过了一年还能工伤认定吗

2026-01-18 20:43:43 法律知识 0
  劳动仲裁过了一年还能工伤认定吗?劳动仲裁时效过了一年,不影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仲裁时效针对劳动争议,超一年对方抗辩可能使仲裁请求不被支持;工伤认定由行政部门作出,符合条件且在申请期限内,劳动者仍能申请。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劳动仲裁过了一年还能工伤认定吗

   劳动仲裁时效过了一年,不影响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仲裁时效和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劳动仲裁时效主要针对劳动争议,规定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超过此期限,若对方以时效抗辩,仲裁请求可能不被支持。

   而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对其是否属于工伤作出的认定。根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即使劳动仲裁时效已过一年,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且在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劳动者仍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老板同意在医院做工伤认定可以吗

   老板同意在医院做工伤认定这种做法不可行。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的法定程序,并非医院的职责范围。

   医院主要提供医疗诊断服务,出具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作为工伤认定所需的证据,但不能进行工伤认定。老板同意与否不影响认定主体和程序。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申请工伤认定。若老板愿意配合,可在规定时限内,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老板不配合,劳动者自己也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去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以及调查核实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总之,工伤认定要按照法定程序,由法定部门进行,而非在医院操作。

   三、老板会不会帮员工申请了工伤认定

   老板是否会帮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存在多种可能性。

   从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从法律义务角度,老板有责任帮员工申请。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不同情形。若老板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重视员工权益,且事故责任明确属于工伤范围,通常会积极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员工权益并合理分担企业风险。

   但也有部分老板出于多种原因不申请。比如担心申请工伤认定会影响企业形象、增加企业成本,或者认为员工受伤与工作关联不大,存在侥幸心理试图逃避责任等。

   若老板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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