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能赔多少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能赔多少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去劳动局维权,赔偿情况如下: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差额,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比如,劳动者入职3个月都未签合同,可主张2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主张赔偿时,劳动者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需注意的是,二倍工资的请求有时效限制,各地时效计算方式可能有差异。在维权过程中,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二、公司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可以申请赔偿吗
公司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员工能否申请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主体,且变更后的合同条件未降低,一般不能申请赔偿。因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新协议,变更行为合法有效,员工继续履行变更后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权益未受损。
若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员工可拒绝。若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申请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若变更主体导致员工工作条件、薪资待遇等明显降低,员工也可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维护权益,要求相应赔偿。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是否影响薪资报酬
劳动合同无效不影响劳动者薪资报酬的获取。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因为尽管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这一事实客观存在,用人单位不能因合同无效而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
例如,劳动者在某岗位工作,虽劳动合同无效,但只要其完成了相应工作任务,就有权获得与该岗位其他正常员工相当的工资。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避免用人单位利用无效合同逃避支付报酬的责任。
所以,劳动合同无效不影响薪资报酬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合理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其已付出劳动对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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