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都要满足吗
一、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都要满足吗
认定工伤通常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并非所有情形都要满足4个条件。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一情形需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三个要素。比如办公室职员在上班期间,因整理文件被掉落的资料砸伤,此时这三个条件需同时具备才可认定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同样强调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三个条件。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特殊情形,并不要求满足特定的常规4个条件。
视同工伤的情形,像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规定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注重工作岗位和突发疾病死亡这两个关键因素。
所以,认定工伤是否需满足4个条件,要根据具体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判断。
二、人死亡工伤认定下来要多少时间
一般情况下,社保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保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在作出认定决定过程中,如果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此外,社保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若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认定工伤但没伤残鉴定能赔钱吗
认定工伤但未进行伤残鉴定,是可以获得部分赔偿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不过,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与伤残等级相关的赔偿项目,由于未进行伤残鉴定,无法确定伤残等级,所以不能获得。
因此,即便没有进行伤残鉴定,只要认定为工伤,职工依然能在医疗救治、停工等方面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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