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的有

2026-01-19 08:26:14 法律知识 0
  根据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的有?工资总额组成部分包括计时工资,即按标准和时间付的报酬;计件工资,按计件单价付的报酬;奖金,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报酬;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如因病等按规定支付的工资。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根据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的有

   根据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包括:

   1.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等。

   2.计件工资: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涵盖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以及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等。

   3.奖金: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例如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4.津贴和补贴: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打工上了四天直接被开除可以拿工资吗

   打工四天被直接开除,劳动者有权拿到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劳动报酬。

   打工四天属于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工作时间短而拒绝支付工资。若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这四天的工资。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工作四天被开除,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相应工资。

   三、没签劳动合同的是不是能得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能获得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需注意,获得双倍工资有相应条件。一是时间限制,需在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这个区间。若用工未超一个月,未签合同属正常协商期,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若超过一年未签,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不用再支付双倍工资,但需及时补订书面合同。二是需劳动者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

   此外,若未签合同是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而劳动者拒绝签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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