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每年签吗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每年签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需要每年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一旦双方签订该合同,除非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持续有效,不存在每年续签的要求。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违规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稳定性较强,无需每年续签来延续效力。
二、终止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一定条件。
根据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定期限;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终止劳动合同情形多样,若是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若同时满足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达标、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就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一般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总之,终止劳动合同后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结合具体终止原因,看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条件。
三、公司能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关系吗
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关系,但需符合法定情形。
一是过失性辞退。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非过失性辞退。有三种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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