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劳动局工伤鉴定
一、劳动局劳动局工伤鉴定
劳动局一般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由其下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鉴定通常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工伤认定,二是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需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一方在规定期限内向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人社局会根据提交的材料及调查核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完成工伤认定后,待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根据相关标准进行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工伤鉴定结果对职工获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至关重要,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和待遇。职工应按照法定程序积极配合鉴定工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局鉴定认定工伤吗
劳动局一般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下属的工伤认定部门负责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需提供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认定部门会根据提交材料和调查核实情况,依据工伤认定标准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规定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可视同工伤。
所以,劳动局有认定工伤的职责和权力。
三、劳动工伤认定能撤回吗
劳动工伤认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回。
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前,申请人若想撤回工伤认定申请,通常是被允许的。这是因为在认定结果未产生之前,申请人对自身的诉求有自主决定权。申请人应向相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撤回申请,说明撤回的原因和意愿。
不过,一旦工伤认定决定已经作出,一般情况下就不能撤回了。因为工伤认定决定具有公定力和确定性,是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事实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若对已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来解决。例如,认为认定事实有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重新作出认定。
总之,劳动工伤认定在未出结果前可依申请人意愿撤回,结果作出后则需通过法定救济途径解决相关争议。
以上是关于劳动局劳动局工伤鉴定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