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己是否要留一份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己是否要留一份
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己应当留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留存劳动合同,是为了规范用工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作为重要依据。而劳动者留存劳动合同,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劳动者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证据。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发生争议时,手中的劳动合同能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劳动者主张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若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还要上班吗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要上班,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仲裁确认解除效力,在通知送达用人单位后,双方劳动关系即已解除,劳动者无需继续上班。
若劳动者仅提出仲裁申请,未明确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所依据的解除理由不成立,在仲裁结果未出、劳动关系尚未依法解除前,劳动者一般仍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正常上班。否则,用人单位可能以旷工为由进行处理。
若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劳动者也无需再继续上班。
总之,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上班,关键在于劳动关系是否已合法解除,劳动者应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处理,避免因处理不当带来法律风险。
三、几年之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自入职起一直在同一单位工作,不间断地工作达到十年,就满足此条件。
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双方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保障了特定时期和特定人群的权益。
第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期满后续订时,符合相应条件就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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