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工伤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怎么做工伤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进行工伤认定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工作时间:指法律规定或单位要求的工作时间,在工作过程中临时休息等合理时间也可认定。如劳动者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段工作,期间受伤,就符合此条件。
2. 工作场所:涵盖职工日常工作所在场所,及因工作所需的其他场所。例如职工在单位车间正常作业时受伤,或为完成工作任务前往其他关联场地过程中受伤,均属工作场所内。
3. 工作原因:指职工所受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直接关联。既包括在工作中因执行职务行为而受伤,也包括为了工作目的而进行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受伤。像员工在搬运货物过程中扭伤腰部,是因工作直接导致,就满足该条件。
满足以上条件后,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后确定是否为工伤。
二、怎么才能知道工伤鉴定书下来没
了解工伤鉴定书是否下达,有以下几种方式:
1. 联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直接致电当地负责工伤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工伤职工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等,询问鉴定书是否已出具。
2. 前往办公地点查询: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地点,在服务窗口提出查询申请,工作人员会协助查询鉴定书的状态。
3. 接收通知:工伤鉴定程序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常会在鉴定书出具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领取鉴定书。因此,需保持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4. 用人单位沟通:若工伤职工是通过单位申请的工伤鉴定,可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负责工伤事务的人员咨询,了解单位是否已收到鉴定书。
三、怎么证明没有收到工伤认定书原件
证明未收到工伤认定书原件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 查询送达记录:联系作出工伤认定的行政部门,查看其送达工伤认定书的相关记录。如采取邮寄送达,可要求提供邮寄凭证、物流信息,若显示未签收则可作未收到的初步证据;若为直接送达,要求提供送达回证,无本人或授权人签字则表明未收到。
2. 收集沟通记录:整理与用人单位、工伤认定部门的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若在交流中明确表达未收到认定书,这些记录可作为佐证。
3. 证人证言:寻找知晓情况的证人,如同事、邻居等,若他们能证明在合理时间内你未收到认定书,其证言也有一定证明力。
4. 自身行为举证:可提供在此期间自己向相关部门咨询工伤认定进展、要求获取认定书等行为的证据,侧面证明未收到原件。
收集这些证据,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你没有收到工伤认定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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