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需要什么证件
一、房屋继承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房屋继承所需证件因继承方式不同而有别。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都需提供以下基础证件:
1.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是确认继承开始的关键凭证,可由医院、公安机关等出具。
2. 房屋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用以证实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及具体情况。
3.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等能证明继承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4. 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若有遗嘱继承,还需额外提供被继承人所立的有效遗嘱,比如公证遗嘱需有公证书。
若是放弃继承,放弃者要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若继承人失踪多年,要提供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判决书。此外,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房产评估报告,以确定房屋价值。在办理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按要求备齐证件,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二、房屋赠与与继承的区别
房屋赠与和继承主要有以下区别:
1. 发生时间:房屋赠与可在赠与人在世时进行,是赠与人基于个人意愿将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而房屋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发生,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由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2. 法律依据:赠与依据赠与合同,遵循《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继承依据《民法典》继承编,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方式。法定继承按照亲属关系确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遗嘱继承则依据被继承人所立合法遗嘱进行。
3. 税费缴纳:赠与方面,受赠人可能需缴纳契税等。继承在法定继承情况下,通常无需缴纳契税;但遗嘱继承可能涉及一些费用,不过总体而言,继承的税费相对赠与可能较低。
4. 意思表示:赠与需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双方行为。继承中,法定继承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遗嘱继承只需被继承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立下合法有效遗嘱即可。
三、房屋坍塌是否可以继承
房屋坍塌后,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宅基地上原房屋对应的财产权益仍可继承。
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宅基地所有权属集体,个人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若房屋未坍塌,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按照“地随房走”原则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
当房屋坍塌后,其物理形态灭失,但房屋曾作为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对应的财产权益依然存在。比如,因房屋可能获得的拆迁补偿、征收补偿等权益,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同时,部分地区规定,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在原宅基地上重新建房;若继承人不符合条件,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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