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能认定工伤吗
一、劳务关系能认定工伤吗
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而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因工作受到损害,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应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提供劳务者自身存在过错,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损失;接受劳务一方存在过错的,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性质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但可按民事法律规定处理损害赔偿问题。
二、劳动者可以认定工伤吗
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有以下几类情况:
一是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二是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一定时间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但如果劳动者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三、劳务工也能认定工伤吗
劳务工可以认定工伤。虽然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务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在特定情形下能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若劳务工在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情况下,为完成相关工作而受到伤害,此时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要承担该劳务工的工伤保险责任。比如建筑工程中,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该个人聘请的劳务工在施工中受伤,承包单位需担责。
此外,当劳务工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工伤,既可以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也能要求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例如劳务工在工作途中被其他车辆撞伤,该劳务工一方面可向肇事司机索赔,另一方面若符合条件也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待遇。
所以,劳务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能够进行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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